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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森林公安局“三项措施”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5-31


  2017年,鲁甸县森林公安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鲁甸"、"森林鲁甸"的战略部署,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大力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防体系"建设,在2017年全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中荣获"2017年度昭通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先进集体"。2018年以来,鲁甸县森林公安局认真总结去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好的经验,戒骄戒躁,"三项措施"扎实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今年以来,鲁甸县森林公安局积极与林业局、政法委、政府办等单位联系,积极争取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张虎担任平安林区创建领导小组组长,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划定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森林高火险期有关事项的通告》,鲁甸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实施办法》,鲁甸县森林公安局争取到了全县护林员牵头管理和使用。通过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努力,2018年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宣传有力,提升林区群众知晓率。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非一朝一夕之事,也不是一个人、一个单位能做好的事,2018年鲁甸县森林公安局狠抓平安林区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林区禁毒、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入重点林区、学校、集镇及人群密集的鲁甸县文化广场等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平安林区的知晓率,让全社会参与到平安林区建设中。截止目前,鲁甸县森林公安局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横幅60余条,通过省级媒体宣传3次,市局媒体宣传10余次。

  三、领导重视,安排专人收集、报送信息。鲁甸森林公安局局领导高度重视平安林区创建工作,2018年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确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安排责任心强的民警收集日常工作信息,规范建立平安林区考核台账,及时上报平安林区工作简报、总结等工作情况。对完成工作不力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问责。

信息来源:昭通市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昭通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