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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森林公安局破获特别重大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7-04


  2018年6月29日,彝良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将涉嫌滥伐林木罪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李某、重庆市沙坪坝区人魏某、重庆市大渡口区人龚某执行逮捕,至此,5.23滥伐林木案告破。
  2018年5月23日,彝良县森林公安局接匿名电话报案:彝良县角奎镇拖脚村范坡组有人在砍伐黄松树,砍了很多树子,听说是砍来栽种中药材的。彝良县森林公安局黄香剑、陈太华、谢治坤出警赶赴现场,在彝良县角奎镇拖脚村范坡组矿山弃土场旁抓获正在组织村民砍伐树木的魏某,当场扣押油锯4台、记账本一个。在询问魏某时,魏某告知其另外还有两个合伙人在重庆,随即,彝良县森林公安局传唤李某、龚某接受询问。经侦查查明:李某、魏某、龚某口头协商每人出资5万元在彝良县角奎镇拖脚村范坡组向当地农户以200元每亩租赁林地、以30元每棵购买黄松树种植茯苓,收益三人平均分配。2018年5月1日至5月23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李某、魏某雇请当地村民在彝良县角奎镇拖脚村范坡组砍伐了向当地农户芶某洪、李某书等9户人以30元钱一棵购买的云南松,并锯为60-80厘米长、削去树皮后摆放于林内,准备用于种植药材茯苓。因案情重大,彝良县森林公安局决定成立5.23滥伐林木专案组进行侦查。2018年5月25日我局依法将涉嫌滥伐林木罪的李某、魏某、龚某刑事拘留。经云南昆明忆尘森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魏某、龚某在彝良县角奎镇拖脚村范坡组大坡、乐家堡堡等被砍伐的树种为云南松,现场伐桩共计1375个,原木24742节,蓄积232.144m³(材积147.413m³)。

  目前,魏某、李某、龚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信息来源:昭通市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昭通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