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5-30
我市2018年春季没有鸟类疫病情况发生,也未发现非法贩卖、猎捕和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得益于市林业局认真开展巡护值守和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鸟类资源安全。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春季鸟类巡护值守和执法检查工作,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巡护值守和宣传教育,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和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确保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为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巡查管护
一是对林区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加强野外巡护和看守,准确掌握本区内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活动动态和疫情监测,确保野生动物重大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理。二是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护林员野外巡护和值守到岗情况,加强护林员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对进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周边社区等交通要到的人员和车辆的监督检查,没收捕猎工具(拦网10余张)并立即销毁,严防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活动的人为干扰,有效地维护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种群的安全。
三、加强执法检查
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执法检查工作组,并会同工商、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出动车辆百余车次,出动人员百余人,对百余家餐馆、百余个集贸市场、百余个车站、50余个活禽宰杀场、50余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网上交易平台等进行认真清理排查,救助并放生黑颈鹤、牛背鹭、环颈雉、画眉鸟等野生动物20余只,各类破坏野生动物事件和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同时借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强化了广大餐饮经营业主守法经营,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四、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督促各驯养繁殖户强化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制止和纠正人与野生动物零距离接触,落实消毒、免疫等防疫措施,做到科学安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各集贸市场(特别是花鸟市场)进行重点监管,严禁野生鸟类进行非法交易。
五、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乡镇、村组、学校、林区基层特别是鸟类重点栖息地,通过设立宣传点、组织校园师生学习、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图册、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作宣传讲解、宣传车辆流动宣传、新闻网络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鸟类科普知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共计出动宣传车辆百余车次,出动人员百余人,科普宣传活动十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张贴、悬挂标语百余条,宣传展板50余块,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增强了全社会爱鸟护鸟常识和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遵纪守法、主动拒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在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同时,消除猎捕、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陈规陋习;努力提高广大民众保护、疫病防范和救护野生动物的观念和意识,促进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生态环境。